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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污水排放危机背后 一张账单 两年期限 三座“大山”

添加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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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是国际习惯法来看,日本这个决定都将面临质疑。一旦执行,更是需承担经济、法律、道义三重压力。

4月13日,日本首相菅义伟召开相关内阁会议,会上正式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排放入海,并称由于需要建造新的设施和进行安全检查,日本还需要约两年的时间才能将含“氚”的核污水真正排放到海里。

对此,作为日本近邻的中国与韩国态度坚决。中国外交部明确表示“强烈敦促日方认清自身责任。重新审视福岛核电站核废水处置问题,在同各利益攸关国家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前,不得擅自启动排海。中方将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

相关专家指出,无论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是国际习惯法来看,日本这个决定都将面临质疑。一旦执行,更是将需承担经济、法律、道义三重压力,“日本方面应注意,若真的执意排放或偷偷进行排放倾倒,这对日本国际形象的影响绝不会是正面的。”

一张账单:巨额核事故处理费用之殇?

当地时间13日,日本首相菅义伟在首相官邸举行了小范围部长级会议,与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梶山弘志等内阁成员进行了会谈,并正式作出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排放入大海的决定。

菅义伟在会上表示,“核污水的处理是福岛第一核电站退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会确保安全标准得到广泛认可,也会采取措施防止声誉受损。”据悉,由于需要建造新的设施和进行安全检查,日本还需要约两年的时间才能将含“氚”的核污水真正排放到海里。

2011年3月,日本发生了地震、海啸、核泄漏的三重连带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也留下了核污水、反应堆废弃物、燃料碎片等一系列难以处理的有害物质。所谓核污水,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首席专家刘新华曾阐明,福岛核电站放射性废水(核污水)主要有三个来源,反应堆原有的冷却剂、事故后为持续冷却堆芯而新注入的水、大量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及雨水等。

这些年来,日本政府致力于利用高级液体处理系统(ALPS)对核污水里的放射性物质进行处理,可是其中的氚在现有的技术上依然无法被除去。但日本政府仍强调经过处理的核污水不会对人类与环境造成安全损害。

根据日本政府的计划,核污水里的氚在排放前将被稀释到每升1500贝克勒尔,是日本安全标准所允许浓度的1/40,也是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标准的1/7。但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安全标准是每升100贝克勒尔。

此前,福岛第一核电站的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曾表示,预计最早在明年秋天,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水箱储存容量将耗尽。据了解,东京电力公司为储存核污水搭建了一千个储存罐,目前为止90%的储存罐都已蓄满,而储存罐内的核污水已达125万吨,令人担忧的是核污水还在不断增加。日本政府对此认为“对于核污水的处置事宜不能一直悬而未决”,并最终在13日作出了令人哗然的决定。

专家指出,日本这一决定或与处理费用密切相关。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驻日大使馆前一等秘书崔成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作出这一决定与核事故后续处理费用有很大关系,“当中不仅仅包括核污水,还涵盖受污染的土壤、废弃堆芯等一系列的处理问题,涉及的金额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在2017年,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曾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反应堆报废、去污及赔偿等处理费用汇总作出了一个估算,结果显示,总额将达50万亿-70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万亿-4万亿元)。

崔成指出,日本特别是东京电力公司目前为止还是以自身的经济利益为重,“这种忽视国际责任的行为对于日本本国乃至全球都可能带来不可逆转的持续性伤害。”

两年期限:对日进口限制将收紧

尽管菅义伟称,日本还需要约两年时间才能将含“氚”的核污水真正排放到海里。但此决定一出,随即引发多重反对声浪。

就在内阁会议前一天,4月11日下午,日本福岛县等多地民众在磐城市小名浜港附近举行集会,手持“不要让污水污染海洋”等标语,反对政府将核污水排入大海。日本市民团体“原子力市民委员会”于12日表示,他们收集了来自88个国家和地区64431个签名,向政府递交了一份请愿书,反对向海洋排放核污水。去年末日本的一次民意调查也显示,反对将核污水排放入海的受访人员占比超过一半,达55%。

有分析指出,日本民众批评的焦点不仅在于对核污水的安全顾虑(包括含氚水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是否能确保去除干净“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质等),同时也指责政府对于海洋产品声誉受损的问题一直没有相应对策。

今年4月7日,日本首相菅义伟在东京首相府会见了日本全国渔业协同组合联合会会长岸宏,会谈中岸宏除了对将核污水排放至海持反对意见之外,还呼吁政府采取措施,解决受影响海域水产品不受信任的问题。

据了解,“3·11”灾害至今已十年之久,但仍有15个国家和地区对日本农产品及渔业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欧盟和俄罗斯等9个国家和地区要求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对当地渔业造成了极大冲击,在2020年,福岛县近海沿岸渔业的近海捕鱼总量还不及核事故前的20%。

因此日本渔业界对于日本政府要将核污水排入海的决定一直持强烈的反对态度,日本全国渔业协同组合联合会曾表示“作为全体渔民的意见,坚决反对(核污水)排放入海”。

崔成认为,这一决定对日本渔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日本还是以海洋产品为主要肉食品的国家,对于当地人民的饮食消费、渔业的捕捞与销售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一旦将核污水排放到海洋,不仅洋流活动会影响放射性物质的扩散导致海洋安全问题,其通过食物链本身的传导和累积也会对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带来多重风险。”崔成还提及,面对这种境况,包括我国等多个国家对福岛等地乃至日本的农产品、水产品的进口限制很可能会继续收紧。

据一家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程保志也强调,海洋本身是个流动联通的状态,希望日本在考虑核污水排放的问题,要顾及中、韩等周边国家的切身利益问题,“这有可能会影响到双边经贸关系的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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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座“大山”:面临经济、法律、道义三重压力

日本一旦执行这一决定,将面临怎样的国际压力?

程保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无论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是国际习惯法来看,日本这个决定都将面临质疑。

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看,在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相关条款里明确提及了“从陆上来源、从大气层或通过大气层或由于倾倒而放出的有毒、有害或有碍健康的物质,特别是持久不变的物质”。日本作为公约缔约国,核污水排放明显违反了这一措施要求。

从国际习惯法来看,日本本身作为一个海洋(经济)大国,它也应当遵守国际习惯法里对于国际责任的规定,对全人类的生命安全、食品安全都要承担起义务。

再者,国际法上还有1972年的《伦敦倾倒公约》,全称《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3年11月,37个伦敦公约成员国的代表,在伦敦投票赞成全面禁止在海上倾倒核废料,对于多项放射性废物,直接纳入了倾倒“黑名单”。公约议定书还明确提及“原则上应由污染者承担防污费用”。

综合来看,日本若真要实施排放核污水这一决定,将来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还可能要承担国际法律、道义上的责任。

“日本方面应注意,若真的执意排放或偷偷进行排放倾倒,这对日本国际形象的影响绝不会是正面的。”程保志强调。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周永生对此提醒,对于这些压力,国际上也面临着调查和赔偿两大挑战。

首先,必须要有专业性的组织来对核污水实际造成的海洋危害进行评定。“对于海洋里的有害性物质检定,‘小来小去’的调查起到的作用不大。”

此外,在周永生看来,对于赔偿的认定也存在难度。现在的相关海洋公约对于赔偿大多并没有一个很程序化的索赔流程规章。因此,“对于日本核污水排放的行为追责,是需要一定的资源投入的。”周永生表示。

国际声浪:第三方机构监督引质疑

13日,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日本政府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发表谈话,其中明确提出,日方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不顾国内外质疑和反对,未经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单方面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这种做法极其不负责任,将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

刘新华对此表示,日本政府拟决定向海洋排放的福岛核电站废水,是经处理后的废水。但这些废水中依然含有氚、锶、铯、碘等放射性核素。福岛大量废水向太平洋排放后,必将导致放射性核素在排放点附近海域的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中富集,部分核素将随洋流等向其他海域迁移、扩散。

他还指出,日本是我国的近邻,不论日本排放废水是采取近岸排放还是远洋公共海域排放,放射性核素都将随洋流在北太平洋海域扩散,我国管辖海域不可避免会受到放射性物质的跨界污染影响。

另一近邻国韩国对此同样态度坚决。韩国外交部副部长崔钟于13日召见日本驻韩大使相星孝一,就日本决定将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排入大海提出严正抗议。

据韩媒,在日本正式宣布这一决定后,韩国政府紧急召开有关部门次官(副部长)会议,商讨对日本政府宣布将福岛核电站污水排入大海事宜的立场及对策。国务调整室室长具润哲在会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韩方将向日方转达反对此次决定的民意,并要求日方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韩国公民安全和保障海洋环境不受污染。

反之,美国国务院则对日本这一决定回应表示支持。在美国国务院官网上,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内德·普莱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美国意识到“在这一独特和具有挑战性的情况下,日本权衡了各种选择和影响,对自己的决定保持透明,似乎采取了符合全球公认的核安全标准的做法。我们期待着与日本政府继续协调和沟通,并监测这种方法的有效性”。

日本首相菅义伟也证实,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其他第三方都将参与这一计划,以确保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透明性问题。今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梶山弘志曾与IAEA总干事格罗西进行了视频对话。日方称希望联合国核监督机构对水处理方法进行科学客观的审查,并向国际社会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格罗西对此表示,IAEA准备全力支持日本,相信日本解决净化水问题的决心和实现这一目标的技术能力。

格罗西在12日会见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王群大使时表示“愿以公正、客观、科学的方式积极推进机构对此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在此过程中,机构愿与各利益攸关方加强沟通”。

但刘新华对此强调,“目前,不存在由国际第三方机构对处理后核废水进行检验再排海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检验程序和标准。”他指出,历史上发生的核事故,如切尔诺贝利和三哩岛核事故,都是大气释放,没有发生过类似福岛核事故产生大量废水的核事故,因此,也没有核事故处理后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先例。

韩媒透露,韩方也将向IAEA转达韩方对此事深感忧虑的立场,并要求国际社会对日方处理核污水进行科学检验。“韩方若通过国际检验机构或国内监测体系发现问题,将提出索赔和终止排放要求。”

“日本找IAEA做信任背书,是看中了这个国际机构这么多年来的影响力,对于公众而言会有一定的说服力。”周永生认为,日本寻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其实也是为了具备“合法性、合理性”,来促进此事的实施。崔成则认为,日本请求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更多的可能是在“转嫁责任”,但这种“转嫁”并不会帮助日本避开大众的质疑。

程保志向记者指出,国际组织作为国际合作的一种高级形式,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角色和作用,在监督过程中做到完全客观公正。“除了一般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他环保非政府组织也应当积极发声、介入其中,因为这是一个事关全人类共同命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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