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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市值管理“三条红线”,强化“伪市值管理”精准打击

添加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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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动态市值管理类上市公司_上市市值_上市公司市值数据

针对“伪市值管理”的强监管仍将继续。

2月24日晚间,证监会官网集中公布了27条对2022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其中,证监会在对《关于强化证券精准监管保障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回复中明确,将强化对“伪市值管理”的精准打击。

2021年5月份,曾经的私募冠军叶飞直指多家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之名,进行与市场资金勾结操纵市场的行为,“伪市值管理”成为A股市场热议话题。

2021年10月份,证监会明确市值管理与市场操纵边界,明确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证监会在最新回复中强调,“伪市值管理”的本质是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近年来,证监会严肃查处操纵市场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针对“伪市值管理”类操纵案件,证监会一方面坚持稳字当头,另一方面坚持全覆盖全方位追责,继续对“伪市值管理”从严监管,精准打击。

强化对“伪市值管理”的精准打击

证监会在2月24日的回复中指出,市值管理是在境外成熟资本市场价值管理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发展衍生出的概念。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依法合规进行市值管理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不过,证监会进一步表示,在监管实践中,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与相关机构及个人相互勾结进行“伪市值管理”,滥用持股、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股价,目的主要为追求股价短期上涨、配合大股东减持、缓解大股东质押平仓风险等。

“‘伪市值管理’的本质是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针对‘伪市值管理’类操纵案件,证监会一方面坚持稳字当头,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稳妥处理案件查办与公司经营、风险处置等的关系,谨慎把握调查工作节奏、时间节点等,严把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密切上下游执法协作,精准施策,避免‘误打误伤’。”证监会称。

另一方面,证监会表示,坚持全覆盖全方位追责,对参与配合“伪市值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上中下游全面调查,严肃惩处相关违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配资中介、专业操盘手等。

证监会强调,关于强化打击“伪市值管理”精准性的建议很有价值,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会同司法机关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披、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的立体追责体系。

“同时,注意区分上市公司责任、股东责任与董监高等个人责任,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并查处,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精准性。”证监会表示。

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需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证监会在回复中提到,作为我国4800多万户企业中的优秀代表,上市公司要做好表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防范“伪市值管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审慎选择业务合作对象,主动远离从事“伪市值管理”的不良机构和个人。

上市市值_上市公司市值数据_动态市值管理类上市公司

证监会强调,为规范市值管理,证监会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证监会和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多次督促各市场主体市值管理严格遵循“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对“伪市值管理”从严监管,精准打击。

具体而言,“三条红线”指:一是严禁操纵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

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谋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三公”秩序。

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指:一是主体适格。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准许的适格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其他主体不得以自身名义实施市值管理。

二是账户实名。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准许的其他主体的实名账户。

三是披露充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纵信息,不得有抽屉协议。

“强监管”态度一以贯之

对于“伪市值管理”利益链条,“强监管”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证监会早已明确指出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2021年5月份,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明确表示,伪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实控人与相关机构和个人相互勾结,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股价,侵害投资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对此证监会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严厉打击利益链条上的相关方,无论涉及到谁,一经查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及时向市场公开。

2021年9月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取得重大进展的相关人员涉嫌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案,表示操纵团伙与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利益链条,是近年来证监会“零容忍”打击的重点违法类型。

高莉彼时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虚假信息披露及财务造假、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全覆盖监控、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有力督促市场各方崇信守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在当时的发布会上,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郭瑞明介绍,证监会将着力构建全方位监控、高效率查办、多部门协作、立体追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一方面,证监会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重拳打击市场上的操纵价格、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其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郭瑞明表示。

证监会在最新披露中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总体要求,严肃查处操纵市场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2021年办理操纵市场案件110起,同比下降26%,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41起,同比增长1.5倍;已查实14起操纵市场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占操纵市场案件的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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