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中华视窗

咨询热线

400-123-4657

公司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企业内控|如何区分公司责任与员工个人责任?

添加时间:2024-02-17

/

笔者作为律师曾经有过一段频密对接行政监管机关的工作经历,在这段工作经历中,经常会出现某个不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的时候,向监管机关解释到底是公司责任还是员工个人责任的问题。本文笔者分享一下自己对公司责任与员工个人责任的理解。

一、责任形式与责任定义

本文讨论的前提是不法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所谓不法行为不作过多的法律延展,仅指违反法律、法规(包括地方)、规章等,需要承担法律规定责任的行为。

这个前提下,笔者理解责任形式大概有三种,分别是公司责任、员工个人责任和连带责任。

所谓公司责任,既公司是实施不法行为的主体,亦是责任承担的主体;所谓员工个人责任,既员工虽然受公司管理,但员工实施的不法行为为公司所禁止,员工违规实施不法行为的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所谓连带责任就是指公司和公司的员工都需要承担责任的场景。

对以上三种责任类型笔者尝试举例让朋友们更容易理解:

●公司责任。公司安排员工拿着公司印刷的广告单页去扫楼,在办公楼、住宅里到处插发广告单页。该行为因为违反广告营销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

●员工个人责任。比较典型的场景是员工飞单,对于员工飞单的详细介绍,可以参考笔者的另一篇文章《刑事合规|给飞单提个醒,可能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连带责任。公司要求员工提升业绩,如何提升在所不问,于是有员工自行制作一幅较大的有伤风化的广告牌立于路口,广告上载明公司服务内容和联系方式。结果员工被治安处罚,公司亦承担责任。

二、区分公司责任与员工个人责任的意义1、区分意义

简单通俗的说,区分公司责任与员工个人责任的意义就是互不背锅,法律的角度就是风险隔离。细化一点来说,就是在涉及到一些参与民商事活动、行政处罚场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时,能够厘清责任、明辩责任人,公司或员工不必为其不知情或者没有责任的行为来承担后果。

2、抗辩主张

抗辩主张无非就是无责、责轻两种。企业实施良好的内控管理,其目的之一就是能够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权责分明、职责分明,在追究不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时候能够进行无责、责轻的抗辩。

3、思考进路

本文也隨附笔者整理的一张区分公司责任与员工个人责任的思路进路草图,供朋友们参考。具体的判断要素在下文中展开。

准则贸易行为员工公司有责任吗_贸易公司员工行为准则_贸易公司员工守则

准则贸易行为员工公司有责任吗_贸易公司员工守则_贸易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三、如何区分公司责任与员工个人责任?1、员工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何谓职务行为?简单说,职务行为就是员工履行在公司岗位上本职工作的行为(不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销售员工与客户签单、法务员工审核合同、财务人员建账记账、施工人员为客户安装设备,以上这些都是职务行为。

员工的职务行为几乎必然由公司承担责任,即使员工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瑕疵或过错,很多情况下也是公司先承担责任再向员工追责。

2、公司对员工行为是否有约束?

这对我们这个公众号来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就是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企业内控|制度对企业有多重要?》)。公司有没有置备相应的制度,要求员工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甚至设置某些行为的负面清单,严格禁止公司员工实施哪些行为,有没有这样的制度约束、行为准则。如果有,施行情况如何?是否对违规行为进行过处罚。处罚某种程度上是表明公司态度的一种行为。公司对制度严格禁止的员工行为有鲜明的态度,公司不允许员工这么做、坚决处罚违规行为。不管员工是否给公司带来收益利润,公司都要处罚。如果公司因为能获得收益而纵容员工为一些制度所禁止的行为,那么很难解释这个行为公司是完全没有责任。

3、公司对员工的行为是否知情?

这里的知情笔者理解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事前的知情,二是事后的追认。

事前的知情是指员工为一定行为的时候,公司是否知情。比如我们之前文章里边说过表见代理的风险(《企业风控|盖章的空白合同能否交给员工?》),员工事先领用了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去与客户签约,如果员工正常登记了,那么公司就知情;如果员工获得了盖章的空白合同而没有登记,那么公司可能就不知情。

第二个层面是事后追认,公司对员工为一定行为之后,做出了什么样的反应,例如在一些交易场景中,公司是拒绝履行还是愿意履行?愿意履行的情况就是一种事后追认。比如刚才说的表见代理的问题,员工拿空白合同跟生产商签了合同,约定公司需要20吨钢材,生产商把钢材运到了公司指定的交付地点,公司收到钢材之后也愿意支付货款,这就属于事后追认。

公司对员工行为是否知情是一个区分公司责任和员工个人责任的重要要素,知情与否很多时候虽然不能让公司完全免除责任(如表见代理),但在一些行政处罚的场景是可以用来抗辩责轻的。

4、公司是否从员工行为中受益?

这是从受益者角度讨论责任划分,笔者在之前的工作经历当中,经常会被问到公司有没有从某个事情里边有收入、有利润?事实可能是这样,员工实施某个行为的时候,公司可能确实不知情,制度约束上确实也不允许员工这么做。但是员工行为产生的收益里边有一部分是给公司的,即公司从中受益,这种情况下是很难抗辩某个行为是员工个人的行为,公司一点责任都没有。

5、员工行为是否使用了公司资源?

这个是区分公司责任和员工个人责任非常重要的一点。所谓的公司资源举例如公司的场所、场地、财务账号等,比如员工实施某个行为收款的时候使用了公司的账号;与第三方签署合同的时候,在公司的办公场所来签署,这些都属于使用公司资源的情况。使用公司资源的情况下,公司几乎不可能不知情,如果存在这样的场景,一般情况下也是很难抗辩公司完全没有责任的。

四、结语

通过以上几种责任类型的表述,朋友们大概能够有对公司责任和员工个人责任有个初步认识。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典型场景就是刚才我们提到的,公司虽然禁止某种行为,但是因为有收益,公司对员工行为视而不见,一边拿着收益,一边从制度上禁止员工这个行为,但对员工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处罚,纵容员工的违规行为。如果法律规定员工需要对某个行为承担责任的时候,公司几乎必然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本文朋友们也能直观的感受到,如果企业内控建设不到位难免存在着大量的公司责任、连带责任风险。实务工作当中责任区分与责任承担的情况千变万化,不能一概而论是公司责任、员工个人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惟笔者之目的就是让公司负责人、实控人、管理者提高内控风险防范意识,做一些必要的防火墙来规避一些责任风险,切实有效的做到保护公司利益、保护员工权益、公司和员工互不背锅。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邮箱:admin@zhonghuanews.net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4 中华视窗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ICP备案编号:粤I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