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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工作方案

添加时间: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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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省、州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市生态环境分期管控“三线一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市政府办副主任

市工科局局长

市发改局局长

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宏市林业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分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日常事务工作。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分区管控

全市共划定14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3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

四、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十四五”各项规划的支撑作用,以分区管控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区域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提供依据,降低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与冲突。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尤其是“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要与“三线一单”相互衔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衔接,将其提供的资源环境数据支撑应用到部门本各项综合、专项规划中,预防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区域产业及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质量底线管理制度_质量底线管理_环境质量底线

1.围绕高水平保护,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2.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面落实环评“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坚持“对不符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新(改)、扩建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红线保护或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同时从项目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加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强化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督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促进园区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3.加强“三线一单”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环评编制单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第三方服务的水平,共同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落地实施。

(二)市发改局

1.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2.优化产业布局,严把项目审批关,不断强化“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3.负责能源消费总量管控,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配合能源部门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城镇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清洁化水平。

(三)市自然资源局

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落实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的刚性约束作用。

2.全面科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成果、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重要举措。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设。聚焦“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系统完善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年度评价、定期评估等业务工作。

3.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国土空间环境管控中。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作与联动。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绿色、高质量发展。

4.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制,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开展新增耕地核实,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

5.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四)市水务局

1.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促进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防范跨界水体环境风险、加强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责任机制。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控用水总量,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农田灌溉用水效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其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用水量、全部水消耗情况、水循环利用率、用水效率等内容进行监控管理。

3.严格生态流量监管。建立河流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实行河流生态用水危机管理,结合生态流量保障和调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建立健全河流生态流量监测信息化平台,提升生态流量自动化监测水平。开展生态流量保障效果跟踪监测评估,建立生态流量保障长效机制。

(五)市林业局

1.严守林业生态空间,建立健全林业资源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等领域的方针政策。

2.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六)市住建局

1.配合发改部门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推进城镇主要污染物减排。

(七)市交通运输局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交通线路选址选线,降低对生态系统的穿越性损害强度。

2.负责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防治,指导督查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市农业农村局

1.优化农业生产空间,严守农业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化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2.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业农村及畜禽养殖业等污染防治工作。

(九)市工科局

1.严守煤炭资源利用总量和利用效率上线,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淘汰落后煤炭产能。

2.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低碳减排。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

3.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落实重大产业项目选址、工业园区产业准入与“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衔接。以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为依据,合理控制产业规模。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内不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产业企业限期退出。

5.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

(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1.按职责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三线一单”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职责指导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数据共建共享。依托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和各成员单位之间共建共享。

(二)履行监督职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生态环境部门要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三线一单”的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依据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圳,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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