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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出炉,将从四维度13项指标来考量

添加时间: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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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方法流程和各项指标

所谓系统重要性,是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大型保险集团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性高、涉众面广。数据显示,截止2023年二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449.21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29.2万亿元,同比增长9.6%,仅次于银行业。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范围从银行进一步拓展到保险领域,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打好基础,有助于强化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监管,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

金融保险公司动态评估方法_动态评估机制_动态评估原则

《办法》共四条二十项,包括总则、评估流程与方法、评估指标和附则。主要明确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评估指标和权重以及评估的具体流程。《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评估范围方面,《办法》规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为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上一年度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

在评估指标和权重上,《办法》设计了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4个维度共计13项评估指标,4个维度的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

其中,规模的二级指标包括总资产和总收入两项,权重均为10%;资产变现指标中,资金运用复杂性,即保险公司的权益类资产余额、不动产类资产余额和境外资产余额之和,权重为10%;年度赔付支出、分支机构数量与投保人数量的权重分别为6.67%;农险、巨灾险、大病保险等特定业务.特定业务保费收入权重为6.67%。

具体如何评估?根据《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每两年根据参评保险公司相关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得分达到或超过1000分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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